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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实行辅导员住校值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0日 00:00 来源:

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自2021年9月26日起实行辅导员值班工作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深入教室,监督检查学生晚自习情况。要求学生遵守晚自习纪律、严禁在教室内大声喧哗或进行与自习无关的其它活动。

2. 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住宿情况,落实宿舍卫生、通风情况,配合学校防疫消毒工作。

3. 配合学校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帮助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值班时间

全体辅导员工作日需在岗;值班辅导员夜间需在校住宿(晚6点—次日8点),其中晚自习时间在辅导员办公室值班,晚上9点以后在学生宿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具体请按照《淮北理工学院辅导员值班安排表》(见附件)执行。

三、工作要求

1. 做好监督,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保持24小时手机响应,实时跟进学校最新通知。

2. 遵守纪律,加强督查。学生处将加强督促检查,对值班值守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提醒批评,对产生不良后果者严肃追责问责。

3. 校内没有住房辅导员当值期间可在学校安排的学生宿舍住宿。

附件:淮北理工学院辅导员值班安排表

附件:淮北理工学院辅导员住校值班安排表.xlsx

学生处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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