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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开学初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6日 15:34 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3年春季开学初学生工作正常运行,根据省厅有关疫情防控及春季开学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春季开学初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春季开学学生返校工作

1. 返校时间:2月18日至19日,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有序返校(不得提前返校),20日(周一)正式上课。入校时需测量体温、身份核验。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返校的学生,应提前与辅导员联系,履行请假及审批手续。

(返校条件:①自2月11日起,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且无异常者,经辅导员同意后,方可返校。②抗原或者核酸检测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且仍未治愈转阴的;返校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肌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流涕、鼻塞、结膜炎等症状且未经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暂缓返校。)

2. 各班级要认真核查学生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且未请假的,要查明情况。各二级学院应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学生未返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学生处,电子版发送至hblgxyxsc@126.com.

二、做好开学初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全面精准摸排学生情况。各学院要在春季开学后,立即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等,对学生心理、身体健康和学习、生活、家庭等情况进行逐人摸排。对情绪异常、身体心理疾病、家庭矛盾突出等学生,要建立“一生一档”“一人一策”,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包保,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加强沟通交流,经常性给予关心关爱,及时化解风险问题。摸排建档工作要于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2.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学院要结合“开学第一课”,围绕生理、心理、伦理等方面,全面、系统、科学做好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同时要将疫情防控知识、传染病防控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防范教育等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切实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引导学生之间加强交流谈心,互帮互助,营造团结活泼、积极乐观的班级和校园文化氛围。

3.推深做实家校协同共育。各学院要通过家访、电话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深入沟通交流。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积极沟通和了解掌握学生在家期间的学习、生活、思想以及行为表现,指导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努力构建家校协同共育、校内外联防联动联治的学生安全防护体系。

4.严格学生日常管理。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预警和定期信息研判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生请销假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杜绝管理真空强化学生课堂纪律督导,严禁上课迟到、早退、睡觉、玩手机等行为;辅导员要深入课堂、宿舍,加强上课纪律巡查,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5.扎实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定于3月上旬举办春季校园招聘会,不断线向学生推送各类企事业单位等招聘信息。继续做好春季大学生征兵政策宣传、组织初检初审等工作。

6.实行晚自习制度。本学期继续在2022级学生中实行集中晚自习制度,晚自习时间从2月20日开始至6月22日结束,每周日至周四,晚上7:00--8:40。(详见《关于开展晚自习活动的通知》)

7.开展升国旗活动。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之心、报国之情、强国之志,本学期继续在学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详见《关于开展升国旗活动的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未返校情况统计表.xls


                                                             学生处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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